为扎实推进“双进”执行工作,防范执行领域风险隐患,巩固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5月31日上午,省法院举行“三秦飓风2022·促规范、提质效、办实事”系列执行行动启动仪式。临潼法院积极参与,在执行指挥中心参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豪出席会议,执行局全体干警及邀请的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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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法院院内6辆警车,警灯闪烁,13名执行干警、7名司法警察,整装待发。随着省高院领导一声令下,执行行动开始,临潼法院按照既定计划,针对涉陕西临潼海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4件借款合同纠纷案,前往行者、骊山、徐杨、新丰等街办辖区,进行集中执行。期间,邀请陕西法治网、西部法制报、临潼融媒全程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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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村镇银行与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临潼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由李某某归还海丝村镇银行借款本金1.21万元及利息,但李某某一直推脱不予偿还。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临潼法院强制扣划李某某银行存款1千余元,之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传唤李某某,均无果。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再次前往李某某家中,李某某扬言:“不就欠1万多元,还能把我枪毙了不成……”,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李某某采取强制拘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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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丰街办辖区,海丝村镇银行与周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额为2.3万元,执行期间,周某私下向海丝村镇银行偿还3000元,并承诺剩余借款分期偿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海丝村镇银行向临潼法院申请撤回执行案件。但之后,周某并未依其承诺分期清偿欠款,海丝村镇银行申请恢复执行,此次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向周某表明了强制执行的态度,可能会采取的强制措施,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周某迫于压力,主动缴纳了剩余案款2万余元。

截至下午3时,经统计,临潼法院共成功拘传被执行人7名,执行到位案款21万元,扣押汽车2辆,7案达成和解协议,4案执行完毕。本次集中执行,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当事人的嚣张气焰,沿途群众感受到司法尊严和执行威慑,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彰显了人民法院执行铁军规范、高效的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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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法院执行局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1863”工作法,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将专项活动与加强执行规范化、文明化、公开化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减少涉执信访,营造良好的执行司法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