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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带娃”“虎妈狼爸”“祖辈包办”……这是时常出现在家庭教育中的词汇,如何教育好孩子也是让无数家长“头秃”的难题。就在今年年初,《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五月份,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在各地启动,“依法带娃”一时间成为热词。

六一儿童节之际,本报邀请了法律界人士,谈谈对此事的看法,并为家长释疑。

案例

未成年人网售“上头电子烟” 父母被发“督促监护令”

今年2月,江阴法院、江阴检察院联合向涉案未成年人张丽(化名)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张丽的家长正视监护不力责任、提升监护能力。据了解,2021年7月期间,张丽明知销售的“上头电子烟”中含有被国家列管的人工合成大麻素成分,仍采用快递寄送等方式,10余次销售“上头电子烟”。同年12月,江阴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丽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张丽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张丽的家长对其疏于监管,对其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定影响,因此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公诉人联合向张丽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委托社工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考虑到张丽的家长即将回到户籍地,法官、公诉人、社工在开展线下指导后,还商定了后续的远程指导方案,力求帮助张丽日后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无锡中院刑一庭法官徐海宏介绍,在以往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因为没有针对失职父母追责的有效司法举措,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司法保护缺少必要的抓手,而《家庭教育促进法》则给出了法律依据。徐海宏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折射出的是家庭教育理念的变化,“家庭教育既是家事又是国事,即在父母作出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时,国家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利益。”

据介绍,今年以来,无锡已发出多份“家庭教育令”或“督促告知书”,仅5月份,无锡法院就对失责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7次。此外,市中院与市妇联携手共建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合力做好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分析

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 是常见失责原因

梳理无锡发出的“家庭教育令”,有的是家长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作出不当行为乃至犯罪,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

在新吴法院发出的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一案中,夫妻离婚后,女方在未通知孩子父亲的情况下将孩子带离无锡,并且没有将孩子送去上学,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期间还向前夫发送过激言论,影响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在这份指导令中,法院要求孩子母亲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确保其正当受教育权,不得再以孩子的健康、安全作为威胁,作出不当言语、行为,还要其在规定时间到市妇联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锡山法院、惠山法院的两起案件中,均是因为家长疏于管教,最终导致孩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两份督促令中都要求监护人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能早日回归校园、回归社会。

新吴法院法官顾玫介绍,有的指导令给出了量化指标,如每周至少探视一次,与老师每周联系一次等;有的还设置了未完成指导将接受训诫等条款。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这些指导令更多强调的是指导培训和理念纠正,如对较为常见的“棍棒底下出孝子”等简单粗暴的理念予以纠正,提醒家长家庭教育行为受到法律约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依法受到惩戒。

关注

对“在线带娃”明确说不

“有个网络梗说得很有道理:当家长又不需要考证。”采访中有家长这样向记者表达自己的无奈,市民龙女士就说,生娃前她有一大堆美好的设想,但是随着娃一天天长大,一说起教育就“鸡飞狗跳”:“老人太宠,丈夫觉得配合好学校就行,我想让孩子多学点东西。带娃本就是没有标准的事情,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有一件事一家人却是态度一致——防止孩子沉迷网络。

徐海宏介绍,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除了陪伴、科学教养、配合学校教育等责任外,还有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责任,“一方面是现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上网门槛降低;另一方面是受疫情影响,孩子接触电脑、手机的机会大大增加,沉迷的可能性同样增加了。”徐海宏表示,以往曾有这样的案例,家长带娃的方式就是带孩子一起玩手机、打游戏的“在线”模式,《家庭教育促进法》则明确对此说不!

释疑

并非给家长强加责任

“这是一本具体的带娃‘教科书’,通过规范化、具体化的形式,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提出了要求和标准,通过立法确定了‘依法带娃’的基本逻辑。”江苏蠡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航介绍,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是对未成年人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除家长以外的其他主体都应对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负有尊重配合义务;国家、社会等相关主体对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负有协助的义务,但这种协助必须遵循辅助性原则;最后,只有当家长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时,国家才能作为未成年人权利的最后保障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活动进行干预。

看似《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很多监护人的责任,但更多是在为家庭赋能。有法官告诉记者,政府并不是将未成年人的教育责任全推给家庭,相反,《家庭教育促进法》厘清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系以及各自职责,“它的目的,是从依法、合法带娃,最终走向合理、健康带娃”。

探索

推进“依法带娃”出新招

“《家庭教育促进法》更像是一部倡导性的规定,它是在告诫家长如果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法院有权介入干预。”虽然监护人失责会收到法院的“家庭教育令”,如何确保取得实效依然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为此,有的地方要求法官定期回访,如果监护人履行不到位,还会再次发出“家庭教育令”;有的地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对家庭教育缺失的家庭进行指导;有的建立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联动机制;有的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加入,对家长开展指导或制定具体方案。有法官认为,从长远来看,应当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力量,将其引入到家庭教育中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