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发行主体: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2.2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元。
2.2.3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2.2.4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z终以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为准)。
2.3竞谈范围: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进行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主承销商)的选聘工作,本项目确定的单位获得采购人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服务工作资格,牵头组织采购人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依照《中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 谈判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且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近三年内(即2019年至今)没有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因债券业务被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监管机构公开谴责、警告等情形(由谈判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
3.4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须盖章)或审计报告(须无保留意见)。
3.5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竞谈申请人作为主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1只企业债券的经验。以wind资讯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3.6联合体内容: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不设二次报价程序。
3.7谈判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文件中书面承诺:本期债券采取“余额包销”方式。谈判申请人未在申请文件中做出如上书面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谈资格。
3.8信誉要求:(1)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前三年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谈判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9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10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邮件形式(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下:
(1)营业执照;
(2)经办人身份证。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下午13时3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