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提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水平,推动监狱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主动谋划积极作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监狱戒毒系统从优待警工作,有关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以最强组织领导、最大重视程度、最高工作标准、最快工作效率,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意见》起草工作。
坚持集体领导。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厅长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讨论从优待警工作,决定由各分管厅领导牵头,围绕从优待警有关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意见》初稿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逐条逐句研究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广泛凝聚共识。
坚持统筹资源。抽调厅机关及省监狱管理局业务骨干,梳理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借鉴省内外监狱戒毒及公安系统经验,结合调研情况认真研究起草初稿。组织厅内立法和文件审核处室以及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论证,与省财政厅、体育局、有关医疗机构等积极沟通,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完善措施。
坚持群众路线。先后召开4次座谈会,听取监狱、强戒所负责人,基层民警,厅机关和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建议,全面征求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确保提出的从优待警举措符合实际、切实可行。5月18日,《意见》正式印发。
二、全面回应基层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聚焦基层关切的4大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及时回应“急难愁盼”。
强化政治激励。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职业保障制度,成立民警权益保障委员会。强化职务职级激励,及时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和警衔评授。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开展“最美龙江司法行政人”专题宣传。落实荣誉仪式制度,建立常态化慰问机制。建立健全一线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物质保障。严格执行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制度,杜绝“普惠制”和“平均主义”。落实人民警察伤亡补助等抚恤优待政策,推动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健全特困民警救助机制,优化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
关爱身心健康。严格落实民警带薪年休假、陪护假等制度。科学确定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执勤备勤模式。强化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身体健康干预,畅通民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家属“团圆工程”,实施“鹊桥计划”,健全完善民警生活保障机制。建立监狱戒毒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警力下沉,压缩非执法岗位用警。推动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制度,着力缓解一线警力不足问题。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坚决杜绝不落实的“应景工程”、落实不到位的“半拉子工程”、落实不了的“画饼工程”,用实打实的成效检验“工程质量”。
迅速部署推进。《意见》印发当天,即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从优待警工作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全面部署从优待警工作,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一把手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每年年初进行全年从优待警工作部署,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从优待警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
拧紧责任链条。按照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要求,对应20条措施明确70项重要举措及责任人,提出87项主要成果并确定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将从优待警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和系统内巡察,推动各项任务措施“刚性落实”。定期组织问卷调查,让基层民警发声、打分,不断完善和改进全省监狱戒毒系统从优待警工作。
文章来源 | 平安龙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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