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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山西省水利厅副厅长裴峰、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韩向宇赴忻州市静乐县督导检查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厅农村水利水电处、河湖管理处、省水文总站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督导组先后实地检查了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静乐汾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项目、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汾河干流静乐县城段、支流东碾河工程施工准备情况和静乐水文站防汛准备情况,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

督导组指出,静乐县位于汾河流域上游,实施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化认识,吃透要求,深刻认识实施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合力打好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攻坚战。要全面梳理,细化责任,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工程加紧实施。要紧盯重点,强化统筹,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抓住政策机遇,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强化对接,主动作为,加快推进汛前完工项目,确保汾河汛期安全。要确保质量,守好底线。汛期将至,各级部门要强抓汛前有利时机,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抓实抓好防洪工程建设进度。要严把设计标准关、工程质量关、监督管理关,坚决守牢守好安全底线和廉洁自律红线,确保按期完成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网易山西 白金 赵江芳)(来源:山西省水利厅河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