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热潮,使涉老年人反诈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养老诈骗的能力,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养老诈骗犯罪。近日,泊头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此案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宣判的第一例养老诈骗案

案件事实

2019年3月至4月,被告人黄某某以办理病退养老保险的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某7.4万元、刘某某7.6万元,计15万元,用于赌博。

法庭审理

泊头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黄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给被害人王某某7.4万元、刘某某7.6万元。

法官提醒

养老诈骗案件是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常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犯罪,手段百出,花样繁多。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类新事物层出不穷,面对各类新式骗局,老年人更容易落入不法者的圈套。泊头法院提醒各位老年人,莫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相信他人,遇事多和子女商量,谨防掉入诈骗陷阱。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关爱老年群体的切实举措,是解决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是维护治安稳定的迫切需要。坚持养老诈骗专项治理与反电诈行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人民法院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并立足审判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强化线索摸排核查,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