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提升办案质效,6月1日,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及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建立联合机制会签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强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红兵,县人大副主任杜满红,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积功,县政协副主席冯广平应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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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首先宣读了《麟游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和《聘任决定》,参会领导为来自自然资源、环保、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税务、水利等部门的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县住建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了交流发言,表示将履职尽责,发挥自身在专业领域的优势,协助检察院办案,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接着,麟游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光琳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与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县林业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县水利局会签了《关于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分别围绕打造公平法治环境、提升行政执法司法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明确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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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红兵在讲话中强调,检察院聘任的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都是行业领域的专家骨干,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高参”,也是检察机关联系各方的桥梁纽带。县检察院要切实把平时“约”的工作做好,主动加强与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联系与沟通,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希望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增强身份意识,主动融入、积极履职,为检察工作发展贡献特殊作用。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光琳指出,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理清职责,利用自身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和专门领域知识,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联络员”“宣传员”“咨询员”和“监督员”。三要注重配合,切实将专业思维和专业知识带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办案工作中,做好检察办案“参谋员”,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作用,助力检察办案精准高效。四要落实责任,全面履行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恪尽职守,助力检察机关办出一批优质的案件。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统一认识、加强协作、畅通案件信息起到了关键作用。下一步,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特别注意发挥社会力量,充分用好外脑”的要求,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破除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不断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先进做法,共同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和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