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推动我市家电消费市场回暖向好发展,自6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由财政出资666万元配置家电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分两期投放。

按照方案,第一期投放时间为6月9日上午10:00;第二期投放时间为6月20日上午10:00。个人消费者提前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并登录首页,实名注册认证后限时领取家电消费券。在消费券投放时点,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家电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家购置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使用,消费券类型包括三种:第一种可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发放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第二种可在全市范围内使用,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增加100元消费券;第三种仅限在广饶县、利津县使用,购买以上四类商品促进农村消费的,增加100元消费券。每一轮发放周期,每个用户根据购买需要,每一种消费券只能领取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