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1.服务事项:智能化建设项目。鼓励企业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对技术和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按不超过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1000万元。

适用范围: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推进处

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申请报告、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评等手续材料(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须作出说明)、项目技术和设备投入的发票等。

咨询电话:0510-81821741

2.服务事项: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支持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对技术和服务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两化融合项目,按不超过其技术和服务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

适用范围: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推进处

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申请报告、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项目软件和服务投入的发票等。

咨询电话:0510-81821741

3.服务事项:智能制造示范标杆类奖励项目。对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等国家级智能制造领域相关荣誉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且建成验收通过的企业和获得省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智能车间、领军服务机构等省级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荣誉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五星级上云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每年分档择优评选的市级优秀星级上云服务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适用范围: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推进处

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项目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获得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领域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等。

咨询电话:0510-81821685

4.服务事项:制造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智改数转”免费诊断,为中小企业“智改数转”相关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适用范围:全市工业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工信(经发)部门提出诊断意向 —→ 乡镇(街道、园区)工信部门汇总信息后向当地工信部门提供诊断企业名单 —→ 当地工信部门统筹组织服务机构实施诊断。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推进处

经办单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无。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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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事项:制造业创新型特色企业培育奖励项目。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适用范围:2021年首次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小巨人企业(创新类)的企业。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审核、立项、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企业发展服务处

经办单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获评2021年度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证明材料等。

咨询电话:0510-8182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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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企业升级改造

6.服务事项: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和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根据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1000万元(含)-3000万元、3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以上三个档次,参照其对地方经济社会贡献,分别按不超过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5%、6%、7%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最长支持3年。

适用范围:无锡市存量企业(单位)投资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存量企业〈单位〉新注册公司的投资项目)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县)区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评审、审计、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经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上年度的纳税证明、项目备案(核准)文件、项目环评和能评手续(无需相关手续的作出说明,手续暂不完备的提供承诺)、支持期内的技术和设备投入发票及发票清单、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材料等。

咨询电话:0510-81821668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7.服务事项: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对相关企业使用无锡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按规定下调资金使用费率。

适用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诚信经营,且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到B-及以上。

企业只能在与转贷应急资金领导小组签订合作协议的15家银行办理业务。(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

合作银行同意为企业续贷且出具意见后,才能使用转贷应急资金。单笔转贷应急资金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90%以内、年内超过5笔后的单笔转贷应急资金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80%以内。单笔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1.企业用CA或者电子证照登录“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平台”

2.完善转贷应急资金网络管理平台的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填写《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申请表》,自主生成并上传《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线上提交申请表并打印。

3.企业将银行所需所有转续贷资料,《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申请表》,《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 一起递交给贷款银行审核。

4.符合使用条件的企业,在银行审核通过其所有资料后,出示意见同意其使用转贷应急资金,并通知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平台,管理平台专职工作人员去银行柜面现场办理审核、批准和发放。

责任单位: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企业发展服务处

经办单位: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企业到期贷款所在银行需要提供的所有转续贷资料,《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

咨询电话:0510-85617367

四、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8.服务事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企业搭建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根据其服务企业数量、企业活跃度、满意度等指标考核情况,分档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数量不超过3个,最多支持2年。

适用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创业辅导、法律政策等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须为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含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有效期内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审核、立项、公示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室:企业发展服务处

经办单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项目申请书、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评价报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平台运行情况报告、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含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文件、相关服务业务合同和平台项目年度投入经费支出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