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这几年非常支持文艺队伍的发展,定期更新服装和乐器,我们的队伍每年到县城巡演30多场。最开始,队伍只有5个人聚在一起唱吕剧,后来,越来越多热爱文艺的居民加入,如今已有60多人,不仅有演员队伍,还有专门的乐队。”家住利津县县城的张芳妮参加社区文艺队伍活动已有七、八年时间,她见证了社区文艺队伍的发展壮大。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文化艺术需求的日益增长,各类文艺组织三五成团、日益活跃。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城乡基层文艺组织有1000余支,覆盖近2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近1/10。近年来,我市一直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作的问题,通过精心培育和大力扶持,目前,全市注册登记的规模社会文艺组织有300余家,村(社区)业余文艺队伍达3000余支,覆盖全市约1/5人口,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社会动能充分释放的良好发展格局。

从1/10到1/5,得益于我市把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作为推动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有效抓手。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指导目录,明确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并公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45项指导目录。全市各级公共文化馆(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常年为社会文艺团体提供免费活动场所,实现了“一团一场所”,并创新在基层广场建设425个乡村剧场和413个数字文化广场,为队伍搭建室外展演舞台,日常为辖区居民举办戏曲、舞蹈、声乐等艺术讲堂,组织居民开展节日文艺汇演。

此外,市委、市政府先后把“幸福东营十百千工程”和“丰富城乡文化生活”纳入民生实事,将扶持发展社会文艺团体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培育壮大社会文艺团体,推动其成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截至2022年年初,我市采取帮助购置器材、发放演出补助等方式,先后扶持300余家社会文艺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