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车事故,多是和电动车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不佩戴安全头盔有关。为推进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提升群众出行交通安全意识,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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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县部分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走访中发现,个别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车流间随意穿行,电动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也不在少数。尽管已经设置了非机动车道,但是仍有电动自行车到机动车道上和汽车“争道抢行”,这种行为存在着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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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骆欣说:“在工作中发现很多电动车驾驶人总拿‘我头盔丢了’‘我就到前面一点’‘头盔太热了’为借口而不佩戴安全头盔,这样是极其危险的。在这里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在出行前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到不逆行、不闯红灯,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谨记交通安全,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的交通驾驶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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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骆欣

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环保等特点,近年来渐渐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大量使用也为我们的交通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由于个别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统计,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40%,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因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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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驾乘行为是城市交通的乱象,超速、逆向行驶、横穿马路会给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自觉上牌,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的电动车驾驶人,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图片及视频来源:康平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