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在祥在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强调

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用法治力量护好绿水青山

6月10日上午,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华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雷华汇报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全市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于4月底启动。本次执法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进行,采取执法检查组赴部分县(市、区)开展实地检查与委托各地人大常委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等14个单位汇报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检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与参会单位负责人作了交流。

汪在祥强调,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也要清醒认识到,环境保护法实施还不够到位,法律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环境保护结构性压力较大,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基础还不巩固,执法监管还不够到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推动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统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调优生态布局、调轻产业结构、调绿发展底色,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合力保护好生态环境。要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法,充分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威力,切实用法治力量保护好生态环境,努力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丽荆门。(记者章辉 通讯员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