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桂0681破2号之一

本院原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广西金滩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滩管业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受疫情防控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金滩管业公司至今未能向金滩管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移交破产财产及经营事务会计账簿等,相关评估、审计等工作未能按期开展完成。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希望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院考虑到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确保破产重整工作稳步推进,决定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至2022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议仍然可能会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具体事项管理人将另行于会议召开前提前通知各债权人,务请各债权人保持预留手机畅通。

特此公告。

东兴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来源:东兴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