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完善评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评审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已接收评审项目16个,审结项目15个,送审金额27281万元,审减资金4245万元,审减率15.6%。

为推进简政放权,完善评审制度,县财政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重新修订了《永清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更改了项目评审准入金额,做到与政府采购准入金额相统一。凡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型修缮项目,并且符合政府投资占比40%以上条件的,由县财政局负责评审;未列入县级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树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理念,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严格进行评价与审查,合理审定投资项目支出,有效避免“高估冒算”等现象发生,切实发挥投资评审的“事前把关”和“节支增效”作用。不定期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考核,及时指导纠正日常考核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中介机构负责人现场交流经验,提高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保证评审工作质量,防范评审风险。

在保证评审质量的前提下,开通了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评、限时办结”,重点保障使用债券、上级资金项目的评审进度。集中评审力量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业发展、教育振兴等项目提前介入,开展预审工作。及时掌握评审进度,并联合进行检查复核,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最大限度缩短评审时间,提高评审效率,持续优化评审服务环境。

记者:于建颖

编辑:宋英华 石 洋

监制:赵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