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青海: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践行“持续跟进监督”司法理念,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效性,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6月13日上午,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就互助县威远镇凉州营村(西互一级公路K30+306凉州营3号桥)附近林地生态管护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现场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威远镇人民政府、威远镇凉州营村、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青海数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及案件承办人参加听证,副检察长席恒伟主持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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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围绕互助县威远镇凉州营村(西互一级公路K30+306凉州营3号桥)附近林地的权属范围、界限、已占用批复建设的范围以及林草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等问题举行了质证论证,并与与会人员查看了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现场,就互助县威远镇凉州营村(西互一级公路K30+306凉州营三号桥)附近林地界限、面积及对现状进行核实比对。会后听证员发表意见,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就全面加强生态司法保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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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听证会让各参会人员“零距离”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提高了办案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互助县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能动履职,全面发力,继续做好听证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监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用“检察蓝”为“生态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七彩互助”的生灵草木、山山水水。

(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任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