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日前,新余市仙女湖区委原副书记、区管委会原主任、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章丽萍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新余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分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分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章丽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分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章丽萍利用担任孔目江生态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仙女湖区委副书记、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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