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曹女士:今年离职后到现在一直在家待业,听说我这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请问怎么申领?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
“失业保险,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项。缴纳了失业保险后,如果失业了,并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相关待遇,从而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2020年以来,国家扩大了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新增了失业补助金这项失业保险待遇。我省连续三年实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对没有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给予他们生活保障,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冲击,人社部把失业补助金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凡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失业人员均可享受失业补助金政策。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的福祉,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底线。
根据人社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将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
2021年、2022年领取失业金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在2021年及2022年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划分为参保缴费5年(含)以上、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缴费不满1年三档标准:参保缴费5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审批通过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
◆申领材料
失业补助金实行全程网办,系统比对,无需纸质材料。
◆受理期限
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要求
据介绍,申领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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