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号开始,各大电商平台都为了“618”预热发力,为这一全新的“全民购物节”开展猛烈的宣传。但是琳琅满目的商品背后,有着无数看不懂的规则和算不明白的折扣。在这双重“叠加”的规则下,会产生各种消费纠纷,因此领秀金品社区收集居民网购的案例,联合社区援助律师为大家开展普法讲座,为即将到来的618给大家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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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疯狂预付,忽略巨额尾款

“买买买!我们都是尾款人!”领秀金品花苑居民韩璐说,“平时工作压力很大,在这个全民狂欢的消费‘节日’中,只有买买买才能让我释放内心压力。”和韩璐这样居民不在少数,很多时候在这种无数折扣规则下,很多人自嘲“智商明显不够用了”,如果再加上各类带货主播一声“买它!”,消费基本就成为了非理性的冲动行为。但是在最后很多人因为冲动付了预付款而忽视了“巨额”尾款。一时冲动付了定金还有后悔的机会吗?

律师支招:“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退。若支付定金后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二、熬夜凑单,陷入暗涨陷阱

“我买的这个商品活动价为1100元,有一张200-180的店铺优惠券,且同时支持300-50的跨店满减,还有预付款可抵扣50元。商品先使用优惠券抵扣后,剩余920元;再继续使用跨店满减,剩余770元,最后预付款抵扣50元,故此订单优惠后价格为720元......”领秀金品花苑另一位居民周婷是一位网络购物达人,她购买商品时十分谨慎会将各种规则研究到极致,最终得到最优惠的结果。但是过几天一看,自己熬夜、凑单后却发陷入了明降暗涨的陷阱中去。

律师支招:商家虚构原价、悄悄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三、货不对板,售出概不退换

“每次‘剁’完手后就很期待商品到家,但是打开包装一看,商品和网上的图片相差巨大,或者货物已经损坏根本不能用。立即联系客服却表示优惠后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这让我十分郁闷”家住领秀金品花苑的陈建英阿姨说。很多居民表示会遇到花了钱却货不对板的,又不给退不给换。

律师支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卡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