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凌晨,61岁的太原市男子杨某与老友聚会后驾车上路,交警迎泽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检查发现,其每百毫升血液含303.97毫克酒精的数值,是醉酒驾车标准的近4倍。

6月15日晚,交警迎泽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新建南路丁果仙大剧院附近路段设卡夜查酒驾。行动持续到16日0时30分时,交警发现一辆沿新建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大众轿车内,散发着一股浓重的酒味。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车男子杨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严重超过醉驾标准。随后,交警依法将杨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测,最终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杨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303.97毫克酒精,是每百毫升血液含80毫克酒精的醉驾标准的近4倍。杨某说,他此前与老友在大王路移村南街口聚会时喝酒,饭后他觉得已是凌晨,不会有交警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了路。

交警介绍,2020年杨某就曾因饮酒后驾驶被查处过,受到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这次,杨某严重醉驾,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来源:太原晚报 记者 张晋峰 通讯员 刘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