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22时29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迎宾大街东风路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当对一辆辽J**A**灰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司机姜某某摇下车窗直接对民警说自己喝酒了,突如其来的“坦诚”让民警也很诧异,姜某某紧接着说:“交警同志,我妻子眼睛受伤了,需要到医院就诊......”

原来是这么回事,执勤的中队长朱群辉立即安抚姜某某不要着急,并要求其熄火下车。随后喊来另一组警力驾驶警车将他的妻子迅速送往医院,现场通过对姜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确实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这期间,一直与另一组警力用对讲机保持沟通,在得知伤者已顺利到达医院,得到医生救治后,按照程序对姜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民警又叮嘱了姜某某几句:虽有紧急情况,但这不是你酒驾的理由,当时可拨打110或120向警察和医生求助,或寻求友邻的帮助,妻子受伤心里着急,加之喝了酒,冒险选择自己开车,路上极容易发生意外,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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