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在增高,有离婚肯定免不了孩子抚养的问题,但是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由此可见,夫妻双方对离婚变更子女姓氏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是不能更改孩子姓氏的。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由此可以看出,就算改了姓氏,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不能因为再婚而擅自更改为继父或继母的姓氏。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因此,因为收养关系可以进行变更,也可以选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姓氏。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虽然十八岁以后变更姓名可以由自己决定,但是还是要有正当理由的,比如因为父母离婚在十八岁后需要变更姓氏的。

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可以跟随抚养一方改姓,但是要通过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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