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建强为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晓春(女)为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晓燕(女)为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殷 莉(女)为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郑荣华(女)为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向阳(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赵晓燕(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殷 莉(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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