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这所211院校火了,但并不因为它严谨的校风、卓越的科研成就,而是因为一起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投放异物事件。该校学生尹某某(男,21岁)在学校图书馆内趁该女生离开座位之际,向其咖啡杯中投放异物。

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男生为何有此怪异举动,是否只要没有伤害到女生,就不算犯罪呢?

两人无过节

男生向女生杯里投放泡腾片

前几日,上海外国语图书馆又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一位女大学生在图书馆学习,为了让自己更精神一些,特意给自己冲泡了一杯咖啡。中途因为有事情女大学生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再喝咖啡,感觉咖啡的味道有些不对,于是便吐出来了,没有吞下去。

回到座位上后,女生越想越不对,便找保安调来了监控。发现居然是一个认识的男同学往自己的咖啡杯里投放了异物。于是立刻报警处理。据了解,这位男同学是19级德语系高翻班的班长,平时品学兼优。为人和善,女大学生表示与他并无过节,为何会做出如此奇怪的举动,令人生疑,女生说:“对此事会追究到底”。

比较庆幸的是该女生去医院做了检查,身体无异样,但同时她也表示,很难说不会因为这件事,“留下心理阴影”。

对此事件,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据说该男生是保送去的上海外国语,还曾经作为新生代表发言。没想到私下竟然这么龌龊,看来高学历也不说明素质高啊。”也有网友表示,“该男生明显是想买催情药物,让女生难堪,没想到买到了假货,被店家换成了牛磺酸泡腾片。”

男生可能犯什么罪?

如果真的像网友猜测的那样,这名男学生需要负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尽管男生没有达到伤害他人的目的,但主观故意已经形成了,且他已经完成了投放药物行为,并没有因为药物是假货而终止,涉嫌故意伤害他人未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女同学的表述来看,在女生发现水有问题,去厕所倒掉时,该男生还对其进行了尾随。如果真的打算购买催情药,那么则可能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在“佛山女子被男上司迷晕致死案”中,彭某利用麻醉药物七氟烷将下属陈某迷晕,意图实施性侵, 最终导致陈某七氟烷中毒死亡。此案中,彭某是在实施性侵行为的过程中、使用药物致使被害人死亡,下药是实施性侵的手段。最终彭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该男生只抱着骚扰、捉弄同学的目的进行投放,那么即使未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也涉嫌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般会受到治安处罚,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这种所谓的“迷药”“听话水”“催情药”生产和销售商也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非法销售迷药,涉嫌销售假药罪或贩卖毒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含有管制类药品成分的迷药属于新型毒品,只要进行销售就会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不管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