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最新通报出来了,而这份千呼万唤才出来的通报,虽然已将大众关注此事的细节进行说明,但始终有三点疑惑并未解释清楚,尤其是那23分钟的出警时间,更加耐人寻味,一个轰动全国的打架事件,到底能否牵出背后的“大鱼”?我们先来捋一下,唐山事件未解释清楚的几大疑惑。

唐山事件最新通报出来之后,争议最多的莫过于女子的受伤状况和出警时间,之前我们了解到白衣女孩不仅被打掉几颗牙齿,而且在送医治疗时候还住了几天ICU,这种伤势一度被认为已经构成重伤,而且时隔10天之后,受害人依旧未发声,更加令此事扑朔迷离,但当最新通报出来之后,上面明确写着王某,刘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这两个人应该是被打的短发白衣女子和长发白衣女子,而另外两个黑衣女子和灰衣女子则被认定为轻微伤。

正是这份伤情鉴定备受争议,民众对此充满了疑惑,因为虽然此次的伤情鉴定是在我国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做的,但通报中却没有说清被害人的受伤细节,比如哪个部位受伤的,伤势如何等等。除此之外,对于女子的这份鉴定结果,还能否要求其他鉴定部门重新做鉴定?以此增加说服力?毕竟伤情鉴定不仅是衡量女孩各种赔偿的主要依据,也是惩罚坏人的重要证据,此为疑点之一。

我们再来看看这份通报一开头,是以寻衅滋事对案件进行定性的,为什么没有定成故意伤害?而受伤女孩儿的轻伤二级又会对量刑有哪些影响呢?

有律师对此作出分析,被打女子只有4人,两个轻伤,两个轻微伤,轻微伤是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的,但能构成寻衅滋事,所以从伤情上来看,涉案人员是构成寻衅滋事的。

若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只考虑女子伤情的情况下,涉案人员的刑期会在两年半到5年之间,若施暴者能被证明多次纠集他人参加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则可以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这只是从寻衅滋事一个角度出发考虑的,而事实上,施暴者案底累累,参与过多种犯罪,已构成累犯,是会被数罪并罚的,最后对他们的惩罚将会非要严厉。

而说完女子伤情和案件定性之后,我们再来谈谈出警时间,在这份通报中显示,警察在接到报警电话之后,28分钟才赶到现场,完全不符合市区内5分钟必须到现场的规定,要知道事发地离派出所直线距离都不到1千米,到底是谁给了施暴者逃离现场的时间?虽然通报中已对相关人士做出处罚,但背后的大鱼又是否能揪出来呢?

唐山打人事件引发众怒的原因,不仅仅是歹徒的凶神恶煞,还有某些地方的不作为,仅仅发出一份通报就想交代大众,是否有些过于敷衍和草率?

唐山打人事件并未结束,要还给唐山人民一个朗朗乾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等待真相到来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