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停车救人,而是逃避责任扬长而去。两起发生在同一天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中的伤者都是老年人,在他们均无法提供相关肇事车辆信息的情况下,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台大队民警经过缜密调查,终将肇事者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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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撞翻三轮车 驾驶员扬长而去

6月16日14时许,李某某驾驶陕CLN**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金台区新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宝十桥西路口向东左转时,与同方向在其左侧行驶的贾女士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
剧烈的碰撞,让贾某某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侧翻。而李某某没有停车,而是驾驶车辆扬长而去。56岁的贾女士受伤,目前仍在治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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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事故发生得突然,贾女士没有看清楚车牌号。该路段的监控摄像头并没拍下事故场面,金台交警大队民警很快调取了事故发生时段途经该路口的车辆行车记录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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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虽然看不清车牌,但是民警根据车辆外观等信息,走访该路段所有的市场、单位,经过连日的摸排,终于在渭滨区某小区将嫌疑车辆找到,并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到该车驾驶人。6月18日,当李某某见到办案民警后,才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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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右后侧车刮倒过马路老人 驾驶员瞅了一眼就走了
6月16日,金台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里82岁老人在金台区新福路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被车辆撞伤,由于年事已高,当时老人并未报案,回家后身体出现不适,现已在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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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伤者年事已高,记不清相关车辆信息,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侦查工作。民警一边走访群众,一边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过监控信息的比对、研判,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民警将关注的重点锁定到何某某所驾驶的大众牌小型轿车上。
原来6月16日11时许,何某某驾驶陕C5D**5小型轿车,沿金台新福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轩苑臻品小区门前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行人82岁的张先生发生碰撞。事发后,何某某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伤者,就驾车驶离。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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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交警表示:交通肇事逃逸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报警、抢救伤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肇事逃逸后,逃逸方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如果造成对方重伤或者死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还要追究逃逸者的刑事责任。
近期天气炎热,行车时容易疲劳走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行车前保证充足睡眠,拒绝疲劳驾驶。炎热天气也容易使人心浮气躁,开车时保持理性平和心态,切勿与人争道抢行、追逐竞驶。高温天气下,驾驶员要注意检查车况,避免发生车辆自燃。夜间纳凉聚会增多,驾驶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 / 李晨阳
编审 / 董鸿祥
来源 / 宝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