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强制垃圾分类
进入“倒计时”
据宝鸡市城管执法局消息
《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
单位和个人将面临罚款!
强制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生活垃圾应当按要求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需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单独投放至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投放点;
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动物尸体混入生活垃圾。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活动以及提供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当将其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者混入其他类型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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