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围殴老人,实在天理不容!

前面唐山的烧烤店打人还没有处理完,太原又出现了4男3女结伙殴打老人,性质同意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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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5点多,在太原的街头,几个年轻人当街殴打一老人,用酒瓶砸,老人倒地后用脚继续踹老人等。

虽然不知道事件的起因,但是隔天警方发出的警情通报有些简单。

通报中说接到“打架”的警情,然后就是老人送医院,年轻人中3人已经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整个通报显得惜字如金。

其实大家最关心的是为何打老人,打人者中有没有前科劣迹,被打老人没有生命危险,伤情如何?

如今的简单通报可能是担心引起和唐山打人事件同样的效应,因为太原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唐山刚刚因为打人事件及后续系列举报,被取消了保持了多年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该称号对于一个城市意义很大!

不过与文明城市创建相比,公众的知情权和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更重要,大家希望能够看到更详细更客观的通报。

这起打人事件和唐山打人事件相似处比较多,都是发生在凌晨,都是数人围殴,一个打的是女子,一个打的是老人,法律适用上自然也有相似之处。

住院老人目前伤情不知道,后期还需要做伤情鉴定,本案基本定性是寻衅滋事。能否定罪,关键还是伤情。

根据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来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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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意殴打他人类的寻衅滋事罪认定上,结合最高院、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应当是导致被打人一人轻伤或者被打人两人构成轻微伤。

本案中被打的只有一人,如果老人只是被鉴定为轻微伤,此次打人事件还很难追究刑事责任,将转为治安管理处罚,拘留加罚款。

有些人可能表示这样殴打老人,还不定罪,不可理解。

不过,真要被鉴定为轻微伤未追刑责,我觉得恰恰符合罪刑法定与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的刑事司法理念。

你们认为应如何处理这起打老人事件?这几个年轻人为何显得如此暴戾?他们难道不知道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吗?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