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200元钱,甘肃庆阳女子张某某付出了惨痛代价——她被检察机关以介绍容留卖淫罪公诉,将受到法律制裁。这件事究竟是什么情况?2022年6月26日,甘肃庆阳西峰区检察院披露了案件详情。

女子张某某55岁,家住甘肃庆阳西峰区。

张某某在当地开了一家小理发店,生意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是养家糊口绰绰有余。本来小日子可以平淡地过下去,但是她偏偏贪心,想要发财赚快钱。这一下子就出事了。

因为没有别的赚钱门道,张某某就在自己位于庆阳市西峰区的理发店内,容留、介绍郝某某、苏某某二人卖淫一次,从中获利200元。

虽然钱不多,当时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张某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介绍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