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固县城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城固县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核定城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城管函〔2022〕3号)收悉。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函〔2021〕107号)和省发改委印发的《陕西省定价目录》(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及《汉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汉市价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加强我县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道路停车泊位功能,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提升城固对外形象,根据2022年3月15日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参考周边县区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城固县城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路段及区域划分

城区范围内所有实施智慧停车改造路段,即:联大路(东至民乐路,西至城龙路)、朝阳路(东至钟楼,西至丝路大道)、东兴路(南至东兴路立交桥,北至联大路)、金华路(南至文化路什字,北至小东门什字)、丰乐路(南至大西门什字,北至运管所)、乐城路(南至汉白路,北至联大路)、桔园路(南至汉白路,北至北方明珠)、燎原路(南至汉橘尚都,北至冠亚花城),区间路(刘家桥路、翠竹路、博爱路、康复路、乐园南路、乐园北路、荷浦路、同乐路、长乐路、阳春路、馨华路、建设路、育才路、世纪广场周边)区域内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按区域位置划分为两类。

一类区域:丰乐路(南至大西门什字,北至运管所)、乐城路(南至汉白路,北至联大路)、桔园路(南至汉白路,北至北方明珠)、金华路(南至文化路什字,北至小东门什字)。

二类区域:联大路(东至民乐路,西至城龙路)、朝阳路(东至钟楼,西至丝路大道)、东兴路(南至东兴路立交桥,北至联大路)、燎原路(南至汉橘尚都,北至冠亚花城)。区间路:刘家桥路、翠竹路、博爱路、康复路、乐园南路、乐园北路、荷浦路、同乐路、长乐路、阳春路、馨华路、建设路、育才路、世纪广场周边。

二、停车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为7:30-20:30,其他时段为免费时段。

三、停车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车次收费3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收费最高不超过12元。

二类区域: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车次收费2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收费最高不超过10元。

四、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1、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殡仪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五、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停车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类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时间、计费方式、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运行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满重新申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