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中共东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东营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对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东营落实落地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审计监督重点、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促进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加强东营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监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落实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和市委“五个牢牢把握”“四个高”工作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人民立场、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系统观念,促进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推动我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自觉扛起黄河入海口城市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现黄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要求,加强东营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监督要紧紧围绕“五个聚焦”,即聚焦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加强审计监督,聚焦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审计监督,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强审计监督,聚焦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新格局加强审计监督,聚焦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加强审计监督,内容涵盖22个方面,全面覆盖了我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领域。

《意见》强调,加强东营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监督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注重分析研判,将研究型审计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坚持科技强审,持续深化大数据审计方式;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提升审计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