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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借助移动互联网,电商得以蓬勃发展,其中又以亚马逊、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为主体,某种意义上,电商就等同于“平台经济”。

这几年实体生意的确很难做,尤其是对大量的个体户而言,但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实体店一个行业的困境,同样的困境即便放在电子商务行业,也同样适用。

当我们在说生意难做的时候,我们其实说的是什么?

生意难做的本质,大概率还是因为我们过去所熟知的那种“野蛮生长”的年代结束了,生意回归到了竞争等价、营销经营的本质,而那些不能适应现在这个快速发展时代的个体户,不得不面临生意难做的尴尬处境。

今天的商业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当过去我们所熟知的商业模式在不断被重塑、被改变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归咎,但只有少部分人会归咎自己,大部分人则会归咎于外部环境的干扰,例如电商。

但如果电商被关闭了,整体就一定会好吗?

不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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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假设,如果全国的电商都被强制关闭的话,那么实体生意一定会相对好做,这是事实。因为消费是人们始终难以避免难以逾越的东西,没了电商的方便消费,于是大量的社会人只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去逛实体店铺上,从社会总成本的损耗来看,这是一次很大的倒车。

其次,虽然消费全部回流到了实体经济上,但对更多抱怨生意难做的个体户来说,你们的生意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原因其实很简单。

没了电商行业的阿里,难道就不能出来一个实体经济中的“阿里”吗?我们以美国为例,美国过去很多年都是依靠实体经济为主体的,至今选择网购线上支付的人群依然较少。但美国的实体经济真的很好做吗?

对个体户来说,在一个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他必然会面对来自连锁、规模经济的制约和挤压。

这一点早在很多年前的沃尔玛案例中,就已经初步有了端倪。

当时的美国许多个体户,也曾经聚集在一起,抱怨甚至抗议沃尔玛的“垄断行为”。这些美国个体户抱怨说,沃尔玛对供应链有很强的话语权,导致了沃尔玛进货的渠道比他们更便宜,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去沃尔玛购物,他们祈求依靠行政的力量对沃尔玛进行限制约束,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危机。

你看,当时的美国可还没有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但那个时候的沃尔玛,在那些美国个体户眼中,其行为的“恶劣行径”,又似乎和今天的实体店对电商的厌恶态度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实体店到底是应该恨电子商务抢走了他们的市场份额和饭碗,还是应该恨大型连锁机构借助规模经济挤压抢夺了他们的市场?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的选择权并不在这些个体户手中,而是取决于消费者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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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百废待兴,一切从零开始,当时的市场上有太多太多的个体户了,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品牌,以当时消费者的能力而言,也很难有品牌意识。

但随着一批西式快餐连锁进入国内,还记得消费者排队买炸鸡汉堡的盛景吗?

这并不见得是炸鸡汉堡真的就很像,本质上这还是品牌效应在催动着消费者的行为。就如同今天的人们选择去星巴克一样,对一部分消费者来说,星巴克的咖啡他们也许根本喝不出其他味道,但星巴克的品牌价值却很高,这给了星巴克极高的品牌溢价。

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商的背后是什么?淘宝刚开始做的时候,没有人愿意成为卖家,也很少有消费者敢在淘宝上买东西,但最后淘宝通过支付宝的问题,解决了卖家与买家之间的信任问题。

生意的本质是信任问题。在电商刚出来的时候,人们不去电商买东西,本质是怕被骗,而实体店至少不会跑,但随着阿里的担保问题被解决,消费者的行为习惯被培养,电商的优势很大程度上就是没有租金问题,更少的人做更多的订单,这是电商的优势。

而像拼多多这样的新兴电商平台,则以低廉价优的团购模式,重新打开了四五线城市的下沉市场,让更多的消费者买到了便宜的东西,质量反而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消费有升级,就一定会有降级。我们有着广袤的土地,也就意味着各个地区之间的消费情况和消费水平也是巨大不同的。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而言,电商方便又实惠,而且退货也能够越来越有保障,最重要的一点是平台经济的好处是能够在消费者心里建立一个庞大的信用基础。

就好比经常用京东的人,心底里就潜意识认为京东上没有“假货”,自然也就能够接受京东的“价高物优”。

实体店不是被电商弄衰败的,真正让一些个体户衰败的,其实是经济发展所涌现甚至是培养出来的消费者行为习惯、消费意识的培养。

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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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会去买一些不知名的服装小店的衣服吗?同样是“杂牌货”,一些电商平台的质量和价格说不定会比服装小店更便宜、质量更好。

同样的是大牌连锁店,与其费心费力去逛实体店试穿,倒不如去网上看到官方店,还能享受更高程度的折扣力度。

就拿卖菜这个必需品生意来说,今天的生鲜平台也在不断挤压他们的市场。

未来的消费市场是什么样的?主流一定是规模经济,一定是品牌效应,这是消费者对品牌和规模的一种认知,从餐饮小吃到卖菜水果,从服装衣物到吃喝玩乐,品牌能够给消费者更科学、更严谨、更有保障的正面形象。

站在个体户的角度来看,电商的确很可恶。但如果是站在庞大的消费者群体中而言,他们更多的是“理性人”,谁更有保障、更有质量、价格更合适,就会选择谁,毕竟他们是消费方,而不是供给方。

即便我们真的没有了电商,那一定也会有类似“沃尔玛”这样的超大型实体经济的存在,他们虽然不是线上的平台,但他们是线下的“平台”。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电商对他们而言是有利的;对个体户来说,即便真的“干掉”了电商,但由于经济环境的不同,这部分群体的生存也未必就会好太多。

因而,真正的良方不在于关闭电商,而在于思考如何自救,如何转型。

end.

作者:罗sir,新青年的职场内参。关心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乐观的悲观主义者。关注我,把知识磨碎了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