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盐山交警将启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整治。针对网友们可能存在的疑问,盐山交警现给大家进行解答。

Q:什么情况下属于违法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3款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Q:搭乘车的人需要戴头盔吗?

必须滴老铁!前座驾驶人和后座乘坐人员都需要佩戴安全头盔的哦!

Q:不戴头盔怎么处罚?

(答案有一丢丢长,请大家耐心观看)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五选一”处罚教育套餐。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六十八条第五项、第七十三条第四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处二十元至五十元罚款。

二、协助路面交警体验式执勤半小时

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三、抄写文明公约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五项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或者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的,处二十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的,处五十元罚款。

四、朋友圈曝光点赞

违法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自己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和违法行为发到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警示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要集够20个赞。统一格式:“X月X日,我骑电动/摩托车因未戴安全头盔在XX街被盐山交警查处,并受到盐山交警的批评教育,我真正认识到了错误,请各位朋友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骑车戴好头盔,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也请大家为我集赞20个,等待放行,快点快点点吧!”

五、观看事故警示案例

违法当事人可在现场交警的引导下,在交警大队观看20分钟事故警示案例,从中受到震撼和教育。

请大家务必遵守此项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头等大事”!盐山交警将会在各大、小路口等你哦~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头”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