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幸福生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入手,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着力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截至2022年4月底,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编纂完成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制定出台,对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系统全面修订,网络信息、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把握好执法的功能和目标,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对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严格追责,绝不姑息。同时,关心爱护执法人员,旗帜鲜明支持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建立执法人员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解除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接触,使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触及。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司法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当前推进全民守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让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才能共建法治国家。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