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全面启动,市审计局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需要的同时,并借助巡察工作扩大审计成果,确保巡审联动取得“1+1>2”的监督效果,为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一是配足审计力量,推动“巡察政治性”和“审计专业性”有机结合。通过“混合编组、巡审同步、成立机动审计组”3种方式选派26名审计业务骨干参与巡审联动工作。选配6名业务骨干配备到6个巡察组中,确保被巡察的18个单位均配备审计人员;对巡察的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4个市直部门单位,我局选派12人成立4个审计组分别进行同步审计,审计组与巡察组各自独立并进行监督互助、成果共享。组建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总审计师为副组长,法规科、财政科、资环科、投资科等相关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8人机动审计组,机动审计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日常联络等工作,对未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14个被巡察单位,采取政策答疑、力量支持等方式全力配合巡察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深度融合。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出台实施意见、制定联动方案,提升联动监督效果。按照前期印发的《东营市巡察和审计工作联动协作办法》,落实本次巡察对口联系、定期会商等各项工作目标。为扩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巡审联动效果,双方制定《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巡审联动工作方案》,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构筑黄河安澜屏障等6个方面纳入联动监督重点,建立了信息协助、成果共享等8个方面的联动措施。近期,中共东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加强东营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对审计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东营落实落地提出明确要求,为审计服务联动成效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巡察成果”和“审计成果”效应叠加。巡察开始前,对巡察的18个单位根据历年审计情况进行审计分析,形成审计情况通报并附带44份审计报告和整改报告移交巡察机构,为各巡察组掌握巡察单位情况、精准查找问题线索提供审计支撑。巡察机构向审计机关提供审计对象以往巡察中涉嫌经济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专题材料,审计组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线索移送或写入审计报告。巡察和审计双方通过信息共享,让对方迅速掌握被巡察、被审计单位情况,提升联动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