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集中治理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县文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神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违法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重点区域

城区范围所有路段。重点是府东、府西街,崞水街,七道街等车流较多的路段。

二、治理主要内容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神池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全警出动、全时行动,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口布警,严厉整治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尤其是驾驶和乘坐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交管部门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和教育。治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将邀请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报道,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对典型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警示。在整治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骑行,拒绝交通陋习,共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神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6月30日

助编:张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