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按照要求,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8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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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底前各市县清单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通知,山东要求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全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8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必须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在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上级设定、本级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

10月底前,将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清单,进一步明确子项、办理项等实施要素,制定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市、区)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本级主管部门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主管部门要严格保持一致,或者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

11月底前,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会同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严控新设行政许可,清查整治变相许可

山东将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健全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等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一般不得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予以纠正。

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

  ▶▶《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

按照要求,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其中,对清单内的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会同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各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按照“网上办理优先、线上线下并行”要求,统一网上办事入口,优化网上办事指引,提升网上办理深度,优化线下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持续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

为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山东将强化监督问效。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同步公布,记者注意到,里面公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中小学课程教材审定等719项,每个事项都明确了省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

(来源:爱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