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丧尽天良!一入赘男子竟然直接对着二婚妻子说:“我天亮之前一定要睡到女儿!我要在马路上强奸女儿给路人看。”

妻子听后害怕没等天亮自己的女儿就要被丈夫给强奸了,这让才13岁的女儿以后还怎么做人呀?护女心切的她在夜里趁男子熟睡的时候,心一狠抡起铁锤把丈夫锤死了。

最终女子被刑事拘留,女子痛哭声,说出来的话让众人愤怒:“他对着我女儿把生殖器都露出来了,他说一定要在天亮之前把女儿强奸了,我不把他打死,女儿就完了。”

这是什么样的父亲?这还能称之为人吗?

最终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但网友们却说:判得太重了!

(案件来源: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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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在重庆生活的女子刘某的日子一直不好过,命运总是给她带来痛苦和磨难,才与前夫生下女儿没多久前夫就因车祸意外去世了,留下她孤儿寡母带着女儿和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

因为家里缺少男丁,整个家庭都得她独力照顾,更让她难以支撑的是公公双目失明和患病的婆婆,致使家庭的劳动力严重短缺。

家里没有一个健壮的男人支撑真的不行啊。

于是刘某与公公婆婆商议,要不再嫁一个男人吧,找个上门女婿吧,但是家里这么困难,有哪个男人愿意来咱家里做入赘女婿呀?要知道迫不得已哪个男人会愿意做上门女婿呢?但是除了这个办法刘某再也想不出什么招能改变家庭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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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幺嫂穆莲的介绍,认识了条件不怎么样,但体格健壮的蒋某,也不知道他看上了刘某哪一方面,他非常乐意入赘过来做上门女婿,于是刘某与蒋某成了亲,蒋某生于1970年1月,和刘某同为文盲和农民,2014年,两人生了一个女儿。

这个蒋某刚进门的时候吧,也可能是因为不了解刘某以及刘某家人的性情脾气,所以他表现得特别好,对刘某以及刘某的女儿和公婆都非常好,人也特别地勤快,这深得刘某和刘某父母的喜爱。

而刘某的大女儿龙梦筱对这个半路跑出来的继父也开始有了好感,觉得以后家庭生活会慢慢好起来,自己也能在一个安稳的家庭里成长。

但是婚后没多久,刘某和她家人才发现蒋某是一个性情非常暴躁的人,脾气非常地大,他进了刘某的家后,了解清楚了刘某家人的脾气后,觉得自己应该是一家之主吧,家里人都得看他的脸色过日子,随后他竟然开始无缘无故地对刘某打骂,甚至一言不合还会与公公婆婆开战。

说起蒋某,刘某的公公龙夏孜说:“他根本就没把我当人,也没把我的孙子当人。打我们就好像大人打娃儿一样,想打就打,我们后来也被他赶出了门,现在我和老伴住在外面的老屋。”

蒋某的堂哥蒋文盛也说,蒋某家中兄弟姐妹8人,蒋某排行老四,身高1.6米左右,脾气暴躁,几句话不投机就会卷起袖子打人。

看到蒋某性情暴劣,刘某就想到了离婚,但是刚提出离婚,蒋某就对她拳打脚踢破口大骂,声称要是敢离婚,不会放过她全家!

本性懦弱的刘某,再加上上有老下有小要自己照顾,就更为胆怯了,她害怕离婚后蒋某还真的会报复她的家人,所以也就没敢再提离婚的事情,也就忍气吞声地过日子,她本以为自己的忍让会让蒋某会有所收敛,没想到蒋某其早就已经瞄上了发育得已经有女人味的刘某的大女儿,龙梦筱。

他竟然想要与自己的继女龙梦筱发生性关系,甚至想娶龙梦筱做他的小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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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想强奸继女:

在2019年8月的一天,才上小学六年经的女孩龙梦筱放暑假帮妈妈刘某收谷子,干农活,因为稻谷第二天还要放到外面去晒,所以临时摆放在院子外面,为了防止被人偷盗稻谷,刘某一个人就搬了张临时的折叠床到外面睡觉看守,女儿龙梦筱就回到了家里与继父在一起。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时的继父对她已垂涎三尺,一直在找机会占有她的身子,虽然年纪尚小,但早熟的龙梦筱却长得婷婷玉立,已长成了一个美人胚子,早就让蒋某两眼放光。

这天刘某在外面看谷子,蒋某看机会来了,他竟然直接就把衣服脱掉,下体只穿着了一条紧绷绷的三角内裤,直接就跑到继女龙梦筱的房间里,叫龙梦筱到二楼的楼梯口上来,并且把院子大门关了。

看到近乎赤裸,下体隆起拳头般大包的父亲,龙梦筱一脸的胀红,但她并不知道蒋某的意图,只认为是蒋某无意的行为而已,看他这么着急找她,是否是有什么事情要她帮忙,于是跟着蒋某到了二楼和楼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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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跟着继父来到了二楼的楼梯口,没想到继父要她脱衣服和裤子,并且继父用手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鼓起来的内裤,龙梦筱年纪虽小,但也知道男女的事情了,她顿时脸颊通红,拒绝了蒋某的要求,并要走下楼回到自己的房间。

但是这种机会蒋某早就等了很久了,哪在会轻易放继女走呢,他不顾龙梦筱的反抗,把她直接按倒就脱她的裤子,但没想到龙梦筱个子小,力气却挺大,并且反抗得很坚决,拼命抵抗蒋某的侵犯,甚至裤子都被蒋某扯烂了都没让蒋某成功进入自己的体内,蒋某最终也没能得逞,但他还是不某心,生殖器无法进入,他竟然用手来强制猥亵龙梦筱,把手指伸进了龙梦筱的阴道,暴力戳破了她的生殖器,流出了鲜血,最后她还是拼命挣脱了蒋某的控制逃回了房间,蒋某第一次也可能有所顾忌,没有再去找她。

女儿龙梦筱第二天就把继父蒋某想强奸自己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刘某,刘某气得浑身发抖,她怎么也想不到蒋某竟然会对自己的大女儿不怀好意,一开始她本来想着毕竟也是女儿的继父,再怎么坏也不会坏到此等程度吧?

但是刘某与女儿龙梦筱都很害怕蒋某,同时在农村这种事情要是说出去的在特别地不光彩,她们害怕被他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到时全家人都会抬不起头来,于是刘某也就没有报警,同时也让女儿千万别说出去,只是叫她以后注意一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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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试图强奸继女。

2020年7月8日的晚上,蒋某再次想强奸龙梦筱,而这次竟然是当着刘某的面进行的,气焰嚣张荒唐得无以复加。

那天晚上蒋某从外面打牌回来,吃了晚饭之后当晚11点看到继女龙梦筱到一楼洗脚,他凑了过去跟龙梦筱说话,双眼色眯眯地看着龙梦筱,并对她说:“闺女,爸在老家的宅基地征收了有一大笔钱,我把这些钱都交给你保管,你做我的小老婆,在家带好妹妹就行。”

继女龙梦筱看着一脸猥琐的继父敢怒不敢言,只是拒绝了蒋某的要求,但蒋某不心死,在一旁好说赖说的,反反复复提征收款的事情,说自己有钱,可以让继妇女过上好日子,只要做自己的小老婆就行。

他看继女龙梦筱听他一通说依然油盐不进,一怒之下就罚她跪小木凳,足足跪了一个多小时都不让她起来,而他却对妻子刘某说,那是因为女儿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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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刘某看女儿跪太久了,因为心疼女儿她壮起胆来下楼让女儿起来回到房间去,但没想到这时仅穿一条内裤的蒋某竟然又出房间冲了出来,直接就扑下向龙梦筱,把她抱起来直接回房间按倒在床上就开始脱她的裤子,他竟然要当着妻子的面与继女发生性关系。

这突如其来的袭击让龙梦筱来不及反抗,很快内裤都被脱了下来,身子被按住动弹不得,蒋某露出了生殖器并作势要进入,刘某这时冲了进来,她急忙将丈夫死死抱住不让他继续兽行。

蒋某被刘某抱住,龙梦筱趁机挣脱,他顿时暴怒,赤身裸体地对妻子扇耳光,客踢打,但是打得累了,妻子刘某也是死死抱住他就是不肯松手。

暴跳如雷的蒋某也体力不行,一会也累了,但他还是愤怒地对刘某骂道:“你给我看着,我天亮之前一定要将她睡到,我明天还要把她拉到门口那条公路上强奸给路过的人看!”

但刘某一直不回话一直死死抱着蒋某不松手,她害怕自己一松手蒋某又会扑向女儿,而女儿龙梦筱看到这情形也害怕起来,她都不敢走开,她开始哀求蒋某:“爸,我是你女儿,你不能对我这样的,求你别这样好不好?”

但是蒋某并不理会她,也恐吓她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否则第二天拉她去门口强奸给路人看。

母亲刘某死列抱着蒋某,叫女儿上楼,但龙梦筱除了害怕也更担心母亲继续被打,所以也不敢离开上楼,就这样赤身裸体的蒋某被刘某抱住在沙发床上动不了,加上晚上也喝了点酒,到了凌晨三点左右他直接就被刘某抱着睡着了,这时刘某还是不敢放手,她叫女儿先上楼睡去,龙梦筱才上楼睡觉了。

这时蒋某却开始说起了胡话,重复说天亮后要在公路边强奸女儿给路人看,并且还对她扇耳光、拳打头部、脚踢后背,一会又睡了过去。

这时刘某还是不敢放开他,她担心蒋某在装睡,她为了防止蒋某跑上楼去强奸女儿,只好紧紧挨着他打盹,但没打一会就会惊醒,看看蒋某有没有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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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要天亮了,刘某困得不行也不敢睡,而被自己抱住的蒋某却呼呼大睡,这时刘某想着这多年来受他家暴,承受了这么多的屈辱,心里就越来越气,同时她想着刚才丈夫说的话,“一定要把女儿睡了”,“要在公路上强奸女儿给路人看”,她想着丈夫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男人能做得出来的事情,她觉得丈夫现在肯定是会“说到做到”,看他看女儿的那神情,根本就是色欲熏心,无可救药。

她想:“防得了今天,防不了明天啊!”

为了保住女儿的清白,她突然想到了要杀死丈夫!然后自己再自杀。

想到这里她坐了起来,沉默了一会,抬头看了看楼上女儿的卧室方向,心一狠,毅然起身走到院子拿起一把铁锤回到房间,牙一咬,挥起了铁锤就朝丈夫的脑门,胸部等地方一顿乱锤,蒋某也就“啊!”地喊了一声就没有了动静,一会刘某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紧张得浑身发抖,她摇了脑袋全是血的蒋某,喊了几声他的名字,不见动静,确定已经死亡。

打死了丈夫后,刘某也知道自己犯了罪了,觉得自己难逃法网,于是想到了自己杀,但是一想到自己两个孩子,还有两个需要自己照顾的老人,根本就下不了手。

随后她也只好想着走一步是一步吧,她让小女儿跑去告诉了幺嫂穆莲,随后幺嫂穆莲与村干部报了警,刘某则在现场等警方的到来,经警方鉴定,蒋某银系脾破裂大失血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随后刘某被刑事拘留,并被检察院因涉嫌故意杀人起诉,随后就刘某锤杀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各方都有不同的看法,各执一词,存在较大分歧。

最终刘某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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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的辩解:在法庭上刘某辩称,她是为了保护女儿不被侵犯才砸死了蒋某的,虽然当时蒋某被自己抱住了,没办法再去对女儿实施性侵犯,但是他口口声声说“一定要睡到女儿”,按自己平时对他的了解,以及他当时的行为举动,他肯定会这么做的,他是存在继续侵犯女儿的必然性,因此他的侵犯行为风险并没有消除,这时砸死他就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那么法律上对正当防卫的解释: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字面上来看,正当防卫的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就是:行为人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也就是说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侵害的危险并没有消除,这时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行为人进行行凶,杀人,强奸行为时,对其进行反击或制止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根据以上的司法解释,诉机关认为:

案发时,蒋某确实是对女儿实施了奸淫,但是在这过程中受到了刘某的阻止,最终其强奸行为受到了阻止,最终并未得逞,事后还直接熟睡,对女儿的侵害行为早就停止,危险已经消除,这时刘某仅凭蒋某气头上的几句气话而想到蒋某会继续对女儿进行性侵害,最终对其进行锤杀,这是典刑的“假想防卫”,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法院认为蒋某扬言天亮前一定要强奸到龙梦筱,天亮后要当众强奸龙梦筱,但该扬言并未形成现实的、紧迫的危险,刘某防卫时间不适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如何量刑: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有指示: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本案中,蒋某长期对刘某及其家人进行家暴,同时多次对继女龙梦筱实施强奸行为(未遂),并在案发时对龙梦筱实施暴力强奸,并扬言要当众强奸龙梦筱给路人 看,同时暴力殴打刘某,其行为恶劣程度令人发指,存在严重的过错;而刘某在杀人意愿上主观故意是非常薄弱的,完全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为之,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低,并且刘某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诲过态度良好,因此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也就是说在这三年就相当于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不能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一旦再次触犯法律,立即逮捕,就要服刑三年了,所以刘某只要安分守已,三年考验期过后,是不需要服刑的。

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这个判决是非常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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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此案,法律界的专业人士是持有不同的态度的,对于这个判决都觉得重了。

因为此判决很明显地违背了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这样规定的:

“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规定中其实就透露了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的意思表示。

本案事实:回归到本案,刘某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不属于假想防卫,因为现实的强奸行为已经发生,虽然有暂时的停止,虽然蒋某暂时去睡觉,但是被刘某制止的,其仍有现实危害性,且其是否熟睡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应该作出有利于刘某的认定。

换句话说,正当防卫的认定应当采取行为时的标准,而不是从事后的角度,要考虑嫌疑人到底是要继续强奸还是当时就已停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正当防卫价值!

这也是体验了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对于这种特殊案件的防卫行为,执法机关更应遵循事实为依据,而不仅限于文字表面的条条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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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案件,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对刘某的判决是否过重了呢?她是属于正当防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