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滨江临海,拥有206公里海岸线和166公里长江干流岸线,是万里长江奔流入海的最后一道生态屏障。

近期,南通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成为江苏省唯一获得专项督查激励的地级市。南通的“秘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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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治理体系,绘就生态文明建设“同心圆”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南通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凝聚各方向心力。

集结各方合力,明确职责任务。以《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为总地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订市级部门污染防治攻坚年度任务清单,逐年制订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办法和各县(市、区)任务书,创新实行“月督察、季考核、年述职”等机制,将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发挥至各层级各节点。

深化损害赔偿,压实企业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赔偿案件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基层联系点,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累计签订赔偿协议650份、赔偿金1.5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今年3月以来签订惩罚性赔偿协议37份。

创新推行环保总监制度,南通市984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旨在解决企业内部管理层环保短板,完善环境管理机制。多渠道沉浸式,夯实公众参与。在省内率先启动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推广应用“生物脸谱”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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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生态优先,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含绿量”

“山畔嬉江水、江上揽五山”,南通始终坚持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为经济社会发展供应输送不竭的绿色养分。五山及沿江地区整体搬迁年吞吐量超亿吨的沿江港区,依法关停并转“散乱污”企业203家,腾出生态岸线12公里,自然美景逐步重现。推进建设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全面建成10个特色示范段,类似海门东布洲长滩公园等网红打卡地频现。

守住底线,严设约束门槛。制定《南通市近岸海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划定420个陆域管控单元的基础上,新增131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打造沿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绘制沿江共抓大保护“一张图”,沿江生态岸线占比由2018年的48.5%提升至54%。

对标领先,促进转型升级。出台《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新建企业准入门槛对标国内领先,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对标省内领先,2023年底前整治不达标企业全部退出。搬迁沿江化工企业累计495家,实现沿江1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清零”。

加强系统治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主动仗”

南通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全力以赴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保蓝天,优良天数比率连续四年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完成126家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1424家活性炭吸附设施企业整治,南通市防尘措施到位率保持90%以上、居全省首位,累计淘汰国Ⅲ以下柴油车7800余辆。

护碧水,主城区100平方公里主要河道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标准。坚持“系统化思维、片区化治理、精准化调度、长效化管护”区域治水模式,在主城区66平方公里成功基础上,推广到全市3000平方公里。探索实施农田排灌系统、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累计完成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改造46.21万户,实施3300余个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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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治理能力,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源动力”

南通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增容扩绿。

制度改革创新层出不穷,在深化省级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中,海安常安纺织园探索实施排污总量“集中收储、统一管理”,废水日许可排放总量较2020年减少1.3万吨。全力推进19个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累计建成4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5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22个微站,监测数据全部与省监控平台联网到位。

执法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南通市执法质效主要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处罚案件数、四个配套办法运用数居全国地级市前十。组建全省首支环保公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融合战队,侦办案件3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3人,相关工作被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推广。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出台《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73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46亿元,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计划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新增监测仪器设备100余台(套),推进市县两级50余项监测能力扩容。

来源: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