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沧教基〔2022〕 9号)的通知精神及禁止义务教育出现大班额的要求,我区科学制定了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方案,方案如下:

一、各小学招生范围及对象

1、招生范围: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与2021年相同。

2、招生对象:在港城区实际居住,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各学校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9日上午8:00--11:30新一年级

2022年7月10日上午8:00--11:30新二年级--新六年级

港城区4所小学同一天报名,因疫情影响采取错时报名方式,报名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公众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方式的报名、学期内不再招收转入生,请家长务必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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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的材料(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

(一)在港城区内有房产(房产交房日期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以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准)

1、户口类材料: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新一年级还需携带接种证。本地户籍(指四村及港区户籍)迁入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4日。

2、房产类材料: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者,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

(1)房产证持有人须和学生家长姓名一致,且学生与家长在同一户口本。若学生与家长不在同一户口本,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2)学生及其父母与祖辈人共同居住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学生(外)祖父母,要求学生与祖辈人在同一户口本;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由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及由房产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在港城区内无房产的证明。

3、个别情况需准备的材料:

(1)二手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2)小产权房:购买合同、原始发票(收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3)拆迁安置房:拆迁协议、房屋认购单、选房单、交房等材料进行登记。

(4)公租房、单位集体宿舍性质住房:个人在公租房居住的提供公租房的租房协议;单位给租的房子,提供单位租房时签订的协议,并由单位开具租房给员工的证明。单位集体宿舍住房(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居住)的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

4、港城区4所小学之间转学的学生报名时要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学籍卡。

(二)租房

1、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新一年级还需携带接种证。

2、租房协议和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

3、学生父母双方都要提供由房产部门出具的在港城区无房产的证明。

(三)优抚优待对象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除提供户口类、房产类材料外,均须提报符合优抚优待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录取方式

(一)新一年级

1、第一批次

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本地户籍(指四村及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优待优抚对象的子女。

2、第二批次

非本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或租房且在港城区公办幼儿园及有证民办幼儿园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次

非本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非港城区公办幼儿园及有证民办幼儿园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

4、第四批次

非本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港城区内无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非港城区公办幼儿园及有证民办幼儿园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

学校优先招收第一、二批次适龄学生,受学位限制,第三、四批次适龄儿童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招收,不保证都能在我区入学。对同一批次不能完全安置的适龄学生,按购(租)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二)新二年级至新六年级转入生

因学位限制,港城区4所小学本学期暂不招收港城区以外的非本地户籍、非优待优抚对象的新五年级、新六年级转入生。

1、第一批次(新二年级至新六年级转入生)

由港城区外小学转入的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本地户籍(指四村及港区户籍)适龄学生;优待优抚对象的子女;已在港城区内小学就读的,在意向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学生。

2、第二批次(新二年级至新四年级转入生)

由港城区外小学转入的非本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新二年级至新四年级适龄学生。

3、第三批次(新二年级至新四年级转入生)

由港城区外小学转入的非本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的新二年级至新四年级适龄学生。

学校优先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学生,受学位限制,第二、三批次适龄学生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招收,不保证都能在我区入学。对同一批次不能完全安置的适龄学生,按购(租)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因疫情影响,报名时请佩戴口罩、每个家庭派1人前往报名(新一年级学生家长带孩子一同前往学校报名),自觉排队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1米间隔。近期去过疫情重点地区者及与其密切接触者暂不接受报名。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家长配合并遵守秩序。

2、每个学生仅允许报名一所小学,不能同时在多所小学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者、重复报名者,非本地户籍者取消在港城区入学资格,本地户籍者进行学校随机安置。

六、咨询电话

沧州渤海新区实验小学:0317--7559563、7559569

沧州渤海新区第二小学:0317--7559699

沧州渤海新区第三小学: 0317--5766161

沧州渤海新区第四小学:0317--576697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