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盐山县正在举全民之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为进一步整顿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盐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守护者,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驾车上路“六做到”

1.系好安全带,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穿拖鞋和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2.通过路口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要礼让行人,黄灯亮起时不加速通过。

3.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不逆行、不越道、不超员、不超速。

4.不向车外抛撒纸屑、烟头等物品。

5.停车进位,导向一致,不要压线停车。

6.机动车不占用非机动车道。

二、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六做到”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安装悬挂号牌。

2.骑行和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3.骑自行车要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要年满16周岁。

4.通过路口不闯红灯,要在停止线内等候。

5.不横穿马路,不在双黄线处调头、不逆向行驶。

6.不和机动车、其他非机动车抢道骑行。

三、行人“六做到”

1.要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紧靠路右边行走。

2.通过路口,根据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

3.不在红绿灯交替时突然加速横穿马路。

4.横过道路,不攀爬、跨越隔离设施。

5.不在道路上坐卧、停留、嬉闹。

6.学龄前儿童要由成年人带领在路上行走,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要有人搀扶陪同。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创建无小事,您们的每一个文明小细节将汇聚成盐山县城市文明新形象。城市文明交通关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关系你我他。让我们携手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一份力量!

创城有我,有我必成!

盐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