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的朋友圈

被抗原自测刷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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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在这里

恭喜“一道杠”的朋友们成功守住绿码

“二道杠”的朋友们也不要慌

请一定要

及时、主动上报

及时联系所在社区

主动向所在社区报送异常结果并经核实的

将给予2000元奖励

未及时报送异常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

将承担法律责任

1. 7月4日上午进行核酸检测前,新惠家园一位居民按照社区要求,先行在家中进行抗原自检,发现检测结果呈“两条杠”,查阅说明书得知结果为阳性,便主动打电话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转运,同住的两名人员也自觉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2. 7月4日12:00至13:00,黄巷街道龙塘家园第一社区发放核酸抗原检测试剂,请居民在家进行自测后凭抗原阴性再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一位居民在核酸抗原检测试剂呈阳性后立即主动向社区报告。社区立即汇报防疫指挥部,并对该居民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直至该居民被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派车接走送至集中隔离点。

首批疫情防控举报线索奖励金

已经发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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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由社区书记代领并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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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为及时主动上报的居民点赞

也祝愿正在隔离期间的他们早日回家

疫情防控

是一场没有旁观者的全民行动

请广大市民履行法定义务

支持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共同营造良好的

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氛围

携手打赢这场战“疫”

抗原检测造假,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当中,明确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及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因为没有履行该责任和义务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法律法规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相关法律后果

如果因伪造、变造抗原检测结果的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果是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伪造、变造抗原检测结果,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附:梁溪区“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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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各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街道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崇安寺街道

82708767

24小时

清名桥街道

13812520997

13861886416

8:00-18:00

81800813

18:00-次日8:00

惠山街道

82700897

82708556

24小时

北大街街道

82608320

9:00-17:00

82616814

17:00-次日9:00

广益街道

82409910

18921329090

24小时

扬名街道

85436079

24小时

山北街道

18951576185

24小时

黄巷街道

18921134126

8:00-18:00

83157063

18:00-次日8:00

瞻江街道

82028053

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