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涉案报废车辆集中拆解过程进行了监销,全力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确保报废车辆不再上路。

这些涉案报废车辆是交警部门在执勤执法或交通事故处理中依法查扣的已达报废标准的老旧车辆,属于在公示期结束后仍然未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的车辆。这些车辆大多机体严重锈蚀,各项安全技术性能指标严重超标,排放性能更是毫无保障,这样的车辆如果再上路,不仅是“移动污染源”,还会成为“马路杀手”。

监销过程中,交警根据涉案车辆管理台账,认真核对和确认车辆的特征信息和数量,对车辆的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进行认真核对,并现场监督报废车辆解体工作,确保报废车辆零配件不会再用于拼装汽车,从而防止报废车辆零配件流入社会市场,从源头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来源/水都网

全媒体见习记者巫铭铭 通讯员程德国 黄茜

编辑/李玉霖 责编/邓启鑫 终审/周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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