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张先生反映,孩子就读的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来划分智慧班和传统班,智慧班的学生需要花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如果不交这5800元,孩子就将被划分到传统班。这哪里是因材施教,分明是因家长施教。有网友称,5800一台,这个要价也太黑了吧。iPad也不敢这么定价啊。还有网友表示,轻松赚250w,敛财也太方便了。
目前,普洱市有关部门已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取消智慧班与普通班分班,督促该校向719名学生退还了全部违规收费244.46万元,并将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教学资源收回供统一教学使用。这种明显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如果没有被张先生曝光出来,不知道还会困扰学生和家长到几时?
学校为赚钱还用过哪些招?
该事件也暴露出教育行业内学校违规收费的乱象。暑假将近,就有初一、高一的老师们苦口婆心地劝孩子们退学或者转学了,不管你满没满九年义务教育,也不管这些孩子学习成绩如何,有些明明成绩优异的孩子被老师劝去考职业中学,目的就是为了赚取一定的佣金。
还有些老师为了自己的升学率和奖金,将成绩差的孩子赶走,把成绩好的留下来,继续读。这种制度和不良影响,与学校的不合理考核制度息息相关。不少学校为了出成绩,设置重点班、尖子班、普通班,默许老师有一定的分配名额,逼着家长去送礼,想办法讨好班主任,形成了不良的风气。
尽管国家已经在大力贯彻“双减”政策,想要降低家长们的教育负担,但学校却变着法从家长口袋里面掏钱,实在是有违师德师风,不配被称为育人的摇篮、文明的沃土。教育不是敛财的工具,5800一个平板,得多么高端。学生用得上如此昂贵的产品吗?很难不让人怀疑学校吃了相关回扣,借着教育之名进行营利,置学生的健康成长于不顾,在校园内兴起攀比之风。此外,云南普洱并非一线城市,5800元对一个家庭来说很可能是几个月的生活费,学校的做法不仅让学生心疼,也让家长心寒。从网友的反映来看,这种靠平板分班、分类的方式在很多地区都广泛存在,家长为了孩子安稳上学,也只能委曲求全,默认了这种不公平的教育规则,只有政府部门进行全行业整顿,才能让孩子和家长得到公平、公开的教育环境。
敛财250万,违法吗?
首先,学校卖给学生5800的产品,但产品质量达不到预期标准,学校吃了回扣,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如果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因对方违约行为而不能实现的,买方可当即拒绝接收并通知解除合同。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因此,家长有权退回相应的物品,要求学校返还平板费用。
同时,这种校领导借着学生买校服、承包食堂、承包超市、买辅导资料等方式榨取钱财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了刑法,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学生家长误以为购买高价平板能够帮助学生学习,而交付了相应的费用,实际上这些钱却到了校领导、老师的兜里,成了他们骗取费用的途径。涉事领导不仅应当开除党籍与公职,还应接受检察机关的起诉,可能有牢狱之灾。
利益面前,有人无动于衷,有人却在钱财面前丧失自我。优秀的人民教师,优秀的中学校长,不应当被一时利益所迷惑,葬送个人职业生涯,与大好未来。如果我们国家的教育事业中都是这样的老师和校长,如何能够带领学校取得更好的成绩,又将培养出怎样的学生呢?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中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中也强调,“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只有保护教育公平、教学公正,才能促进社会整体的发展和稳定,走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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