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就该是图书馆的样子。——博尔赫斯(阿根廷)

我的书房很小,坐南朝北,只有10平米;我的书房很大,可以装下整个世界。我的书房只有一桌一柜而已,桌上有电脑,速度慢得杀人。书柜左边为书架,右边为书柜,两者交相辉映比我还高。书架和书柜上有100余册书,含世界名著、文学理论、教育理论、现代汉语大辞典、幼儿童话书等。这些书有大学时的教材、自己买的、别人那里借未还的,我的借出去很多没有收回来,我到别人那里去借的很少,别人也忘了假装自己也忘了。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又想起了谁,像老朋友重逢。证明我混过大学、教授过语文、写过文章。还有本地作者送书,只有两三位,其余的或送或卖,留下的都是可与世界级大师摆放一起。

过去的房子太小,没这个福气专门开辟一室赋闲;现在这个房子专门设计了书房,这才是功能完善的现代居所,否则与原始人住山洞何异?有了书房后,我到书店和图书馆的时间少了,除非是去买书。买书也同女人买衣服一般,更多的只是一种眼缘,并非事先有多么详尽的规划。我到别人家首先就是看书房,而不是瞻仰所谓稀世珍宝之类。有无书房是衡量这家人有无涵养的重要标志。有的家书屋只是做做样子,像专门迎接你检查一样,什么都是新的,似乎从来都没有动过,一把锁牢牢地锁住任何试图去探书和拿书的急切的手。我也像受了炮烙之刑一样伸回了自己的好奇和留恋的手。

书是我情绪的晴雨表,是我最亲密的伙伴。我高兴的时候,我会钻进书房看书看个饱,饿了不吃困了不睡。我失落的时候,我会关上门,在书里寻找答案和力量;我疲惫的时候我会到书房休憩,一边翻看抚弄我的那些玩意儿,仿佛像武士用手指压着刀刃试看锋利与否。我不喜社交,我每天除了上班,绝大多数都是在书房度过的。那里让人安详宁静,就算外面噪声再大也无法影响我。“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这些都是古人的境界,现代人最后的归宿还是要寻找一个自然、生态的所在,我大隐隐于书。我喜欢反复读那几本书,从这里可以看出我这个人很恋旧。一段时期,我喜欢现代作家中的钱钟书、张爱玲、沈从文;一段时间,我喜欢鲁迅、李敖、莫言;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本地作者的作品,反正都没严格规划过,像写散文一样的杂、散、乱、灵。

很多次我都想将书房的书重新摆放一下,感觉更顺眼一些,好拿些。像女儿说的,小朋友排队拉火车,按秩序放好。平常喜欢看的书,经常需要的书放在离手最近的地方,这样既省时省力又不浪费感觉。那些平常看得很少,没有多大兴趣的书只能放在最高的地方,让它们“高处不胜寒”,还有的更不愿意见的直接锁进书柜里。这些书都是有灵性的主,平常要是放不见了,他们会像神经讯号一样提醒我,我就在床脚找到失踪很久的《红楼梦》和《钱钟书精品集》,让我有失而复得的快感,马上细心地擦拭干净亲吻几下。平常的我不太爱打扫清洁,但对书我是喜欢擦拭干净到锃亮,我的心眼也是亮堂堂的。书封面书脊掉了我会用胶布粘上,里面的内页卷痕太深,我会揉一揉让它尽量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书这时就像我的孩子一样。

现在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不是去娱乐了就是去挣钱去了,哪有时间看书?老师说女儿喜欢读书,那神情很感人,我们家书香满屋。我笑了。可能遗传了我爱书的基因,女儿不认识字,但她在我的熏陶之下,拿着书假看的样子相当老练,像个书虫,稍微不注意,她会在上面画上些抽象画和梵文一样的注解,令你哭笑不得。她有时候不爱护书,乱撕乱扔乱折书,我会伸出她的小手板,轻轻地做打的动作,她就知道自己错了,连连说再也不敢了。有时,她会拿书叠得老高老高,说是盖房子,无外乎是些空中楼阁,然后用食指和中指做出向上攀爬的动作,仿佛真的是“书山有路勤为径”。看她现在这样热心,将来未必了了。就如同两三岁时,她对扫地拖地相当着迷,真正到了现在她却失去了劳动的兴趣。

妻子忙着打扫房间,洗洗涮涮买菜做饭,对我的天马行空的做法极为反抗。整天就是看破书,咋就没见你写一本出来,你再这样就跟你的书去过吧,说着把我手中的书砸到我脸上,我深深地发现女人这样讨厌书。听说给女人送书是男人的不成熟,在我们家,书和老婆简直就是一对情敌。妻子说了,你看书的时间比看我还多,再迷恋书,就把书房拆了、书架砸了,把书全部论斤两卖掉,一了百了。我说那是我的命根子,平生就这点爱好,请大人手下留情。总算保住。

在这个浮躁世俗的时代,读书让人安心,让人满足,书是我精神的家园。如果说我尘缘未了,不为财色,只放心不下这么多好东西,早晚都捧着、抱着、搂着,尽情地吞吐着大师们的杰作,和活着的死去的他们对话。我仿佛就到了王国维说的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晚上都要摆放两本在床头柜,当晚才可安眠,否则都会像亏欠了谁,晚上有鬼敲门一般睡不着。读了书睡得着睡得香,晚上做梦也是书里的东西,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愿以后我天天都有好书读,“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扔在宁波天一阁这样的地方,让我老死于此也值得。

发表于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