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天津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员做好职称申报工作,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经个人申 报,所在企业、劳动关系所在区人社局审核,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二)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向本市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三)民营企业技术人员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自主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各职称系列(专业)制定评审标准,民营企业用人需求,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对民营企业已聘用的应用型人才,申 报职称时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作为相应的基础材料申请。
(五)民营企业参与职称评审标准的制定,各职称系列(专业)制定评审标准时,要广泛征求本市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积极吸收借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标准。
(六)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为: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对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不论是否取得过职称,均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 才申报职称不受民营企业岗位数额限制。
(七)民营企业可自主聘任初级职称;民营企业可对博士、博士后或取得助理级职称2年以上的硕士,自主聘任中级职称;在民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或 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出站后继续留在本企业工作时,可由该企业申请副高级职称。
(八)民营企业职称评审中,既要坚持业绩导向,重点评价申报人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市场认可度,以及人才对产业发展的贡献,提升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水平。
(九)民营企业人员培养、使用相衔接,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人力资源管理的依据。
(十)民营企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根据各行各业自身情况做好相关业绩、论文期刊的基本工作,如中级职称需要1至2篇论文期刊,高级工程师需要2-3篇论文期刊,请结合本企业的要求自行定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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