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积分入学申请人: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穗天府办规〔2022〕1号)精神,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积分入学学生录取,现将录取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注册等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请人于7月9日持学生本人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房产证、备案租赁合同等),被初中学校录取的还需提供小学六年级的学籍表(或学籍号)等材料,按时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我区将不再安排学位。具体的注册和防疫要求,请按照录取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出的要求进行。

二、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有未注册的,将按照“放弃一个、递补一个”原则,对该校递补生进行递补。递补学生是否有录取机会,可主动联系拟录取学校进行确认。

三、未被我区公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自行联系学校,我区不再安排学位。

1. 2022年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拟录取名单(初中

2. 2022年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拟录取名单(小学)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小幼教科傅老师,联系电话:38622512;

中学教育科李老师,联系电话:38622522)

来源:广州天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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