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朋友对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确权问题非常关注,而且在经历了前两年的基础确权之后,今年的趋势又将如何呢。在普通的朋友眼里一旦确权就等着发证了,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特别是对于农村的朋友来说,至少有4种情况是不能发放。这一点需要特别的关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而有这方面需要的农民群体更要提早准备。就比如下半年农村或将集体房产证,4个条件不满足的不发放,需要及时了解,最后一种直接关系农民的核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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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非农村户口的村民。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农村的宅基地自建房,确权只针对于农村户口。对于一部分在城里赚钱,想在农村发展,特别是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自建房的这种行为是不能确权并发放证书的。这是由我国最基本的土地原则,三权分立机制确定的,城里人是不能在乡下购置宅基地自建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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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面积严重超标的情况。在我国对于超的这件法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各地的补偿机制和金额不同,但也有一定的标准,因此对于超标的份额是不能完成宅基地确权的。而对于农村的心智正常来说,应该在取得一城两镇的标准情况下,按规则进行搭建。这样才能保证所见到的自由法则,能够安全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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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改变土地性质建房的,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是不能获得宅基地证书的。这一段时间,关于粮食和土地的问题得到了各国各界人士的关注。特别是土地在保障粮食生产总值,工作上的定位已经回归。因此我们不能随意地改变土地的性质,出现农田非粮化以及非农化的情况。像之前违规占用耕地自建房的不仅不会确权,反而会被拆除,这一点农民兄弟需要特别的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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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在我国一户多宅的情况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在偏远的地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着一户多宅的情况。首先这不符合我国一户一宅地现有土地规则,同时考虑到现有的农村人口空心化以及城市老龄化的问题,如果不对一户多宅的情况进行合理的筛选和有效甄别并完成相应的宣传工作,不利于人才和资金回流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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荳子说:鉴于我国近期较为明确的土地管理政策以及农村发展思路,对农村的土地将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和修正。在保障粮食生产第一性的前提下,有效地规范土地的使用和发展空间。不能一味地以牺牲土地的使用来换取经济的短期发展,从而损害农民的长期利益,因此对不合规的土地确权以及发展,下半年将集中给予打击,特别上面说到的这种情况不但不会发放房产证,还将受到处理。

那么对这个问题,你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和理解的,欢迎给我们留言评价后没起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