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7月20日起,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通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设备: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路与龙海路西路段60KM/H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与富春江路南路段60KM/H

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路与德州路西路段60KM/H

二、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海路与黄浦江路路口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海路与钱塘江路路口

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海路与富春江路路口

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海路与黄浦江路路口

5、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静海路与钱塘江路路口

6、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路与黄浦江路路口

7、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路与钱塘江路路口

8、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路与广利港路路口

9、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与富春江路路口

1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与孟州路路口

1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与海州路路口

1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与孟州路路口

1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与孟州路路口

1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与池州路路口

特此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