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佛冈法院执行员收到年过六旬的被执行人吴某寄来的锦旗,写着“服务优质,司法为民”。

原来,肖某和吴某数年前因货物运输费用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吴某应偿还肖某运费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查封吴某名下的两辆车,因一直未能扣押,且吴某无其他财产,案件遂终本。

6月28日,肖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受理后,向吴某寄发执行通知书。吴某的儿子获悉此事后,和执行员表示:愿意替父亲偿还,但希望法院能帮忙和肖某沟通,其父亲已年过六旬,无经济来源,能否进行和解。

吴某的和解请求经执行员和肖某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各退一步,达成一致协议。

7月5日,吴某的儿子将执行案款5.5万元转账至肖某账户,仅一周案件就执行完毕。

编校:彭筠童

审核:胡海英

关注佛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