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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乔现在一脑门子官司

小编的话:前《谭谈交通节目》主持人谭乔通过网络发布关于“谭谈交通全网下架”的视频引发热议,7月11日,“成都广播电视台”委托“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回应,“相关维权工作授权给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维权工作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更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所有维权行为,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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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谭警官老帅了

谭乔粉丝质疑成都广播电视台,不就是想把公益节目变现吗?“公益宣传维什么权呢?不是传播越广越好吗?本来是想赚一笔的,最后发现舆论压力太大,只能改变说法而已”“说的真好听,下次别说了”“吃相难看,这会好了玩死了自己,谁签的合同谁要完了”“要不是谭sir,谁知道你是谁”“电视台委托律所,律所委托游术,好家伙你们这工程层层转包属于是”“不索赔千万可以索赔百万啊,要不然告你是为了玩啊?”“这不是跟肉夹馍、青花椒一个套路嘛”“一个宣传交通为人民服务的好节目,也逃不过资本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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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广播电视台

知情人士爆料:授权所得游术和电视台按照约65%:35%分配?知情人士7月11日下午向凤凰网《风暴眼》提供的文件显示,疑似“成都游术公司”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21年7月洽谈过版权服务合作,对于《谭谈交通》的维权和授权所得,由“游术”和“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按照约65%和35%的比例进行分配。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而言,如果“成都游术公司”确实获得了“成都广播电视台”的授权,便很难说其维权行为是“滥用知识产权的碰瓷行为”,但这种维权行为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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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谈交通》留给观众多少欢乐记忆

小编观点:这可能是我国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第一个具有代表性、里程碑式的案子。如果说当年合同不明确,所以谭乔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同理,对方一样不该被保障。假如版权方说,谭乔只是合同工完成拍摄工作,不是创作者没有版权。那谭乔也可以说,当年你们只给了我拍摄节目的劳务费,但没买我的肖像权和著作权。所以你要版权警告,那我就侵犯肖像权警告,我这边下架了,你那边也别播!所以《谭谈交通》下架及维权这个问题,涉及很多历史原因,小编觉得还是几方协商沟通解决比较好。当年制作节目的电视台、参与制作的公安局、交通局,进行表演及创作的谭乔,应该都有版权,各放各的。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大家看下面的合同,游术居然分65%,电视台才35%,而游术的简陋令人不敢直视,是不是该查查这是不是电视台的人在外面搞的一个皮包公司,大头儿流进个人口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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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声明及游术合同